好撒玛利亚人法
First Aid & CPR Dominican Republic
好撒玛利亚人:同情与保护
出自《圣经》(路加福音10:25-37)的好撒玛利亚人寓言讲述了一位被丢下等死的旅行者如何被一位陌生人所救,那人照料他并悉心看护。超越其宗教背景,它传递了一个普世信息:以同情与利他之心,帮助身处危难他人的道德义务。
受这一原则的启发,世界各地颁布了许多所谓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保护那些在紧急情况下善意施以援手的人免受法律追究。然而,这种保护的具体范围因司法管辖区而异:以下是适用于您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
法律保护
多米尼加共和国不存在一般性的见危不救罪。1884年《刑法典》以拿破仑法系为蓝本,有效期至2026年8月,与新《刑法典》(第74-25号法律,2025年颁布)一样,均未设定帮助陌生人的一般义务:不作为的责任仅源于保证人地位(父母、看护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专业人员,或制造了风险的人)。第74-25号法律仅在国际人道法的语境下提及“救援措施的不作为”,其第157条惩处的是妨碍救援人员,而非见危不救。
没有义务行动,但有充分理由这样做
因此,在多米尼加共和国,普通旁观者没有一般性的刑事义务:帮助身处险境的人是一种选择,而非强制。正是这一点使这种选择显得可贵。出于善意的救助者是出于人性、自由地行动的,正因如此,这一举动更显意义。在法律不作要求之处,是良知——以及准备——决定着一个身处危难的人能否及时获得帮助。
为什么培训至关重要
心脏骤停时,每延迟一分钟不进行心肺复苏,存活机会就会下降约10%。在多米尼加共和国,法律将救助留给每个人的自由决定,一切都取决于在场旁观者的意愿与能力。学习心肺复苏(CPR)和急救,能把善意化为真正的力量:在决定一切的那几分钟里,确切地知道该怎么做。自由地选择施救,并且懂得如何施救,也许是最美好的承诺——它将在某一天,把一位父亲、一位朋友、一个孩子,送回到爱他们的人身边。